安阳市水利局引岳入安工程PPP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1-19 19: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阳市引岳入安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安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以安政文[2016]5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安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安阳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或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阳市引岳入安工程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引水管线工程和蓄水配套工程。引水管线工程自岳城水库取水口引水至安阳市现状第五水厂和规划的第六水厂,铺设引水管道39.2公里,主管线设计引水规模20万立方米/日;蓄水配套工程新建洹河水闸2座,改造亲水平台9.5公里。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经营期为2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
3.2投资概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4377.6万元。
3.3项目规模:设计引水规模20万立方米/日。
3.4项目地点:安阳市。
3.5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3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成员,并在社会资本方中做为项目公司的最大股东。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报名时和申请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申请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4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足够的财务能力以支持本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底净资产规模不低于6亿元。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证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存款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承诺贷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意向书,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业绩经验:201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承接过投资或建设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定义:单个项目合同额在3亿元以上的水利项目或者日引水量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引水项目)的经验,证明文件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6技术能力:具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包括投资管理能力、勘察设计能力、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等。
4.7法律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8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至少三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
5.2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数量为五家。限定的方法和标准:由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不超过五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活动。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 。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市水利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⑤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⑦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6日9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实施方案政府批复。
10.4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市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2-3696388
电子邮件:cwk6388@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B12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838116903
电子邮箱:18838116903@163.com
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11027173
2016年1月19日
本采购项目安阳市引岳入安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安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以安政文[2016]5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安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安阳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或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阳市引岳入安工程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引水管线工程和蓄水配套工程。引水管线工程自岳城水库取水口引水至安阳市现状第五水厂和规划的第六水厂,铺设引水管道39.2公里,主管线设计引水规模20万立方米/日;蓄水配套工程新建洹河水闸2座,改造亲水平台9.5公里。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经营期为2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
3.2投资概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4377.6万元。
3.3项目规模:设计引水规模20万立方米/日。
3.4项目地点:安阳市。
3.5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3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成员,并在社会资本方中做为项目公司的最大股东。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报名时和申请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申请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4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足够的财务能力以支持本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底净资产规模不低于6亿元。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证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存款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承诺贷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意向书,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业绩经验:201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承接过投资或建设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定义:单个项目合同额在3亿元以上的水利项目或者日引水量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引水项目)的经验,证明文件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6技术能力:具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包括投资管理能力、勘察设计能力、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等。
4.7法律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8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至少三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
5.2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数量为五家。限定的方法和标准:由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不超过五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活动。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 。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市水利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⑤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⑦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6日9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实施方案政府批复。
10.4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市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2-3696388
电子邮件:cwk6388@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B12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838116903
电子邮箱:18838116903@163.com
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11027173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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