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五单位五五七部野战影音箱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〇五单位五五七部野战影音箱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〇五单位五五七部野战影音箱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ZHBJ-10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彦刚
项目联系电话:010-6694512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〇五单位五五七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路15号院
联系方式:田彦刚 010-66945124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野战影音箱 套 7000
备注:1.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间自行前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路15号院采购(业务)办公室)查看详细技术参数。
2.本项目选取3家供应商中标,按照5:3:2比例分配中标数量,中标价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对应条款执行。
3.以上货物虽然选取3家供应商中标,但是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货物的总数量(7000套)进行报价,未按要求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价格。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公司成立满三年。(三)具备音视频相关专业协会颁发的一级(或甲级)(含)以上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或同等能力、技术资质)。(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音视频设备制造或集成商,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六)本项目不接受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参加。(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3日 08:00 至 2016年0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路15号院采购(业务)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指定专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路15号院招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前五项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及加盖公章的全部资料复印件1份: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音视频相关专业协会颁发的一级(或甲级)(含)以上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或同等能力、技术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采购机构发售招标文件时,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务必自备盘一个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