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建阳市“惠民花苑”四期公租房建设项目
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建阳市“惠民花苑”四期公租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建阳市“惠民花苑”四期公租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顺大招【2016】00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1330502583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方式:李芾 0599-58129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1330502583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4号楼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该公司注册类型需为国有企业。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公司章程复印件;(7)贷款卡(复印件);(8)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管理授权书;(9)工商内资情况表;3.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3.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近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3.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书面声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2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9日 08:00 至 2016年01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4号楼4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由公司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4号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