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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综合大楼一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YYXCGGK2016008)

作者: 发布于:2016-01-19 14: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的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综合大楼一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YYXCGGK2016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综合大楼一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797,198.56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柒仟壹佰玖拾捌元伍角陆分)(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工期

付款方式

石角镇卫生院综合大楼一层改造工程

合同签定后40个日历日内竣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开工一个月后支付已完工工程量工程款的70%;在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5%;工程总额的5%作为保质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1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 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5 提供2015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 提供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1510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7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8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6.9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

(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8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七、公示期限及公示媒体:

7.1 公示期限:2016120 日至20161265个工作日)

7.2 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xhtczhs.com)。

八、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8.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20日至2016126期间(每天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8.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8.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8.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2.3 税务登记证;

8.2.4 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6.7-6.8项的证明文件;

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请自行前往。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相关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到现场踏勘而引起投标失误或者造成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2 199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405号开标室。

十二、开标时间:2016 2 199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全过程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三、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405号开标室。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02157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永安街15

邮编:5115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17222  

传真号码:0763-3505999

    箱:zsyxqyfgs@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405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172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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