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受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开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标﹝2015﹞208 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市直机关车辆约200辆,用途为开封市公务用车,车型大部分为 轿车 。
A包: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B包:车辆拍卖机构
C包:车辆解体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单位财务状况表;(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凭证);(出具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超过一年。)
4)本项目有关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超过一年。)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开标时间止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由评委会对照验证其身份)。
4、A包:具有《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者《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B包: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资格。(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6、B包:拍卖企业自有或长期租赁(租期不少于1年)的场地展位面积不少3000平米(开标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B包:投标人应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会员。
8、C包:具有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并经开封市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未按规定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者不得投标。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A包:1、营业执照、《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者《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份。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B包:1、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资格和拍卖企业自有或长期租赁(租期不少于1年)的场地展位面积不少3000平米(开标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份。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C 包:1、营业执照、《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份。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前需交纳:1、投标保证金:5000元。
2、资信保证金:5000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15日9 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5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七、联系事项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23856102
招标人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3803786666
联系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邮箱:390546407@qq.com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
2016 年1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