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警用应急装备及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玉溪市公安局警用应急装备及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BZB—2015—YX045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公安局警用应急装备及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玉溪市公安局,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自筹),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警用应急装备及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KBZB—2015—YX045H;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玉溪市公安局警用应急装备及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2.6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 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信誉良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包括警用产品、服装、装备、器材、装备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3.2代理商: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竞标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代表不同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3.4 出具有效的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19日至2016年 1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持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以上证件文件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 2 月17日8时 30分至9时 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2 月17日9时 00分。
5.3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主楼三楼开标厅)。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公安局
地址:玉溪市南北大街75号
联系人:杨昌学
电话:0877-26910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魏家山14组3幢宏宇综合楼二单元二楼一号(玉溪分公司)
联系人:李艳菠
电话:0877-2668961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