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新校区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工商学院新校区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及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DH-2015FZB743
2.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1218】-9837号
3.招标项目:吉林工商学院新校区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及装修工程
4.标的内容: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及装修工程
4.1工 期:按合同约定
4.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
5.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或省级以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一级资质;
6.2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三倍;
6.3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4外埠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吉建管【2014】6号文件,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7.招标文件发售: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类似业绩(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6年01月19日至2016年01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02月16日10: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应提交5.9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02月16日10:00时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吉林工商学院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431-82306356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
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1357867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