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采购所需移动办案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采购所需移动办案系统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汝政采单 [2016]3号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采购所需的移动办案系统进行采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及异议期各相关单位均未收到企业提出的异议,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汝政采单 [2016]3号
二、项目名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采购所需移动办案系统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华为P8手机
五、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本次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3其他条件:
5.3.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3.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起止时间:
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复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联系人及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6日上午9 :00
九、开 标 时 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 :00
十、开标和投标地点: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于2015年1月25日上午12:00以前以转账方式交付至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十二、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三、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女士 1853966266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李先生 0396-8055676
监督单位: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