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山县旅游局灵山县旅游发展项目规划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旅游发展项目规划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旅游发展项目规划服务
项目编号:GXZC2015-G3-SYHLS-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8996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旅游局
地址:灵山县旅游局
联系方式:杨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新光路5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灵山县旅游发展项目规划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规划设计丙级以上(含)资质的供应商。2、规划专家团队负责人必须具备正高级职称,并且从事旅游规划工作10年以上,主持过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3、规划单位参与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专家组成员中必须配备正高级职称的专家2人,副高级职称的专家3人,其余人员均须具有从事省市级旅游规划和相关研究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9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县分公司 (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新光路59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