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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9 08: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及监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及监理 

2.1.2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区

2.1.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1.4 投资额:约1.1亿元人民币

2.1.5 政府采购编号pzc2016-0375Ag-58727

2.1.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生态文化公园工程施工

工程监理第一标段:上述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所有监理工作。

详细内容以图纸为准。

2.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施工工期 18 个月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3.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证书;

3.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连续盈利,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7 本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综合监理资质证书;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4.5外省或外地企业在报名时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

4.6 本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6年 1 19 日至20161 25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参加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1 25日下午5:30;报名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

5.2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本人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3.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5.3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4.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1月至6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4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500/份。

5.5投标单位只能对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一、二、三、四标段施工及监理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 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

联 系 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375-266522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五楼

      人:张静、赵利娟

      话:0375-4995888     15537517275

      真:0375-499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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