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三标段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三标段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三标段施工及监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三标段施工及监理
2.1.2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区
2.1.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1.4 投资额:估算约2.1亿人民币
2.1.5 政府采购编号:PZC2016-0374Ag-58726
2.2 招标范围:
施工第三标段:国铁桥至许南路段景观工程;许南路至白罐渠段河道治理;许南液压坝工程。(具体详细内容以图纸为准)。
监理第三标段:上述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所有监理工作。
2.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施工工期: 18个月。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3.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证书;
3.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连续盈利,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7外省或外地企业在报名时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
3.8本次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监理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综合监理资质证书;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4.5外省或外地企业在报名时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
4.6 本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6年 1 月 19 日至2016年 1 月 25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参加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 1 月 25 日下午17:30分;报名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
5.2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本人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上述“3、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否则不受理其报名。
5.3工程监理第三标段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及项目总监本人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上述“4、工程监理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否则不受理其报名。
注:1、前述本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6月份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5.4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5.5投标单位只能对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一、二、三、四标段施工及监理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375-2665222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5-3890368 15137533933
2016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