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重)(BJJZ-2015-GX-1021(重))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6490)批准的批准,现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BJJZ-2015-GX-1021(重)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1台,2、全自动凯氏定氮仪1台。具体以需求表为准。
政府采购预算价:壹佰肆拾柒万元整(¥1470000.00)。
六、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潜在投标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元,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属复印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齐备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账号:2116710029200002777,缴纳时间必须在 2016年 2 月 7 日下午17时00分前缴纳。并将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 年 2 月 15 日 上午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 年 2 月 1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文军 联系电话:0775-4358264
地 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分公司三楼(贵港市龙珠别墅3135号三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斜对面>)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0775-4560240
附件--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文件(重).doc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