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珠浦粮仓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60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濠江区粮食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濠江区珠浦粮仓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汕濠财采编【0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珠浦粮仓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601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2855700.00 元。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数量 | 保修期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环流熏蒸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按照出厂标准保修(若保修期少于一年的,按一年进行保修),并提供终身维护。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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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通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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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测虫测气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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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谷物冷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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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远程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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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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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输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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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电机组 | 含隔热、隔音等配套设施 | |||
9 | 粮仓固定降温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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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EF粮面走道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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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粮仓气密性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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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办公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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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空调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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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多媒体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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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2-2014年经审计(或经注册会计师核准)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要求在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2-2014年经审计(或经注册会计师核准)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7、以上第1至6项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按A4纸规格依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6年1月25日17时止),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濠江区粮食局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754-87382895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E- mail: gdhsgs@126.com 网址:www.gdhsjl.com
采购人:汕头市濠江区粮食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1、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