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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申报4A景区核心景点导向标识牌”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8 11: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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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遮浪旅游景区“申报4A景区核心景点导向标识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HWQ20160111C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申报4A景区核心景点导向标识牌项目

三、采购预算:1230705.36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1月25日下午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造价评审报告》。现场购买,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514时正(注:13时5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6年2514时正。

2、评标时间:2016年25日下午14时30分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四楼开标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现场勘察(参加投标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进行勘察后,到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开具勘察证明,联系人:黄金锋:18023199228)。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报名供应商名单及报名资料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如有委托);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采购人名称: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      

十二、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电话:18023199228

十三、地址: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0-3424896     (传真):0660-3434889。 

十六、联系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

文件下载:1、委托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2、文件下载:点击打开链接

 

 

          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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