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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路面硬化和更换教学门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8 10: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路面硬化和更换教学门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路面硬化和更换教学门窗项目

项目编号:JLGZ-CZGC-160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旭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9633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联系人:徐云鹏 联系电话:135008486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田旭 联系电话:0431-81696339

代理机构地址: 解放大路810号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GZ-CZGC-16011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路面硬化和更换教学门窗项目                    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伊财政采办2016-1-14号的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路面硬化和更换教学门窗项目;

2.2项目预算金额:82万元;

2.3工程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

2.4招标内容:路面硬化和更换教学门窗;

2.5计划工期:2016年8月30日前完工;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提供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2013、2014、201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考核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6、3.7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8日至20161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解放大路810号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219日9:30分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与南三环交汇南行300米)宝铂精品酒店楼9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徐云鹏

联系电话:1350084864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大路810号3楼

联系人:田旭

联系电话:0431-81696339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提供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2013、2014、201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考核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被否决。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6、3.7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8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解放大路810号3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解放大路810号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与南三环交汇南行300米)宝铂精品酒店楼9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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