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5山深线张集至高清庄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G205山深线张集至高清庄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1600494581297201202F020359 | 项目名称 | G205山深线张集至高清庄段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滨州市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招标备案号 | SG201601002-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SG201601002 | 招标类别 | 施工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交建管[2015]56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人 |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54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地方自筹及省财政补助,80%、2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G205山深线张集至高清庄段改建工程,本项目实际新建里程19.505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新建中桥164.16m/4座,小桥88.04m/3座。新建上跨滨沾铁路立交桥1097m/座,与国省道平面交叉4处。 设2个施工标段,具体内容如下:一标段:张木至侯南段施工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二标段:侯南至高清庄段施工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及养护工区等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 18个月。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施工标段,标段号:一,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8+663,标段长度:8.663KM;2. 标段名称:施工标段,标段号:二,起始桩号:K8+663, 结束桩号:K19+505,标段长度:10.842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施工标段 | 张木至侯南段施工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交安企业且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有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项业绩里程不少于10公里,至少一项业绩包含路基、路面、大中桥工程) | |||
财务要求 | 1、2012~2014年平均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上; 2、最近一年(2014年)的流动比率大于0.5,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2015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或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4、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行为。 | |||
人员要求 | 1.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沥青砼拌和站(自动控制)、基层拌和站(自动控制)、摊铺机、双轮钢筒式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振动压路机、平地机、稳定土拌和机、路面强力清扫机、空压机、水泥混凝土拌和站(自动控制)、水泥混凝土搅拌运输设备、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可做CBR)、土工试验仪器、沥青试验检测设备、集料试验检测设备、沥青混凝土试验设备、沥青混合料全自动抽提仪(或燃烧炉)、水泥试验设备、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养生室(含自动控制设备)、自动连续式平整度仪、路面钻芯取样机、测量设备 | |||
分包要求 | /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交安企业且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
其他要求 | / | |||
施工标段 | 侯南至高清庄段施工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及养护工区等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且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有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项业绩里程不少于10公里,至少一项业绩包含路基、路面、大中桥工程) | |||
财务要求 | 1、2012~2014年平均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上; 2、最近一年(2014年)的流动比率大于0.5,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2015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或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4、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行为。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在2012年8月1日后一直在本单位服务。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沥青砼拌和站(自动控制)、基层拌和站(自动控制)、摊铺机、双轮钢筒式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振动压路机、平地机、稳定土拌和机、架桥机、路面强力清扫机、空压机、水泥混凝土拌和站(自动控制)、水泥混凝土搅拌运输设备、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可做CBR)、土工试验仪器、沥青试验检测设备、集料试验检测设备、沥青混凝土试验设备、沥青混合料全自动抽提仪(或燃烧炉)、水泥试验设备、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养生室(含自动控制设备)、自动连续式平整度仪、路面钻芯取样机、测量设备 | |||
分包要求 | /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且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
其他要求 | /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5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
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
3.7 |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6-01-15至2016-01-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710室(滨州市黄河五路361号公路大厦)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2-15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一楼会议室(滨州市黄河五路361号公路大厦)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7. 补充信息
无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滨州市黄河五路361号 |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
邮政编码 | 256600 | 252000 |
联系人 | 吴辉本 | 申健 |
电话 | 0543-3183130 | 13706358725 |
传真 | 0543-3183130 | 0635-2928882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201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