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鼎策HCZB-2016-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 宜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宜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鼎策HCZB-2016-010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宜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成立3年以上且近三年内经地级市以上保密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具有本次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竞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国、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竞标采购货物经营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区外的测绘单位须在广西境内设置有分支机构。
4、投标人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及以上资格,或其他相关资质(包括国家涉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严禁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7、竞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备案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 2016年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办事处(宜州市黄莺路新财政小区3楼) 。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报名:
1、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在公告时间范围内);
2、 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 区外的测绘单位须在广西境内设置有分支机构证明;
5、 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复印件;
6、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及以上资格,或其他相关资质复印件;
7、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注:以上材料需拿原件对比,所有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截标前一天2016年2月3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河池建行名都支行
银行帐号:4500 1690 9040 5070 0303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4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办事处(宜州市黄莺路新财政小区3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2月4日15时30分前。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2月4日15时30分在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办事处(宜州市黄莺路新财政小区3楼) 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8-3175570 传真:0778-3175570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