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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南塘中学等四所学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5 18: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新区南塘中学等四所学校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新区南塘中学等四所学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XCZB23-1601038

  2.3项目概况:郑东新区南塘中学等四所学校包括南塘中学、龙华中学、龙华小学、龙源第一初级中学,其中:

. 南塘中学: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北三路以北,明学街以南,龙源十街以东区域,总建筑面积约37878 m2

. 龙华中学:该项目位于永盛西路以北,祥符路以南,永丰南路以西,龙华路以东,36个教学班,用地面积34357 m2,建筑面积30921m2

. 龙华小学:该项目位于永盛西路以北,祥符路以南,龙华路以西,雁鸣路以东,24个教学班,用地面积24962 m2,建筑面积19970m2

⑷龙源第一初级中学:该项目位于龙源四街以北,龙源五街以南,龙湖外环路以东,龙北二路以西,30个教学班,用地面积32733 m2,建筑面积29460m2

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3招标范围:郑东新区南塘中学等四所学校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送电等全部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工程监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20日历天;监理周期为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无正在监理工程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业绩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201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业绩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注:投标人业绩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

3.5 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县级市)、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方可进行报名;

3.6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及法人授权委托人);

3.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 提供投标人为项目总监、授权代表人缴纳的201571日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4.1.14.1.12款应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1.1 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4.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4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4.1.5 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承诺书

    4.1.6 企业及项目总监的工程监理业绩材料;

4.1.7 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6条款的承诺书;

4.1.8 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9 项目总监、授权代表人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4.1.10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11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县级市)、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12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115日至20160121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01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3 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相关内容应一致),只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进行资格预审,则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基运投资大厦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

联系人:徐工  郑工

电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传真:0371-63976221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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