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住建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5 15: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任丘市住建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3330020024
项目联系人:刘红艳
项目联系电话:0317-2321978
采购人:任丘市住建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321978
代理机构:任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22803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经营范围符合本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且经营场所在任丘市区、油区范围内;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基础管理和对应的设施设备及人员;4.具有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5.具有沧州市以上级别(含沧州市)有隶属关系的上级行,且总行2014年度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6.能够联网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截止目前在任丘市区、油区能独立办理维修资金交存业务的营业网点3个(含)以上, 2013年以来没有亏损记录且至2015年9月31日前,不良贷款率不高于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确定1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为任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供相关服务,全市约2.4亿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在规定期限内转入中标承办银行,三年内(即2016年-2018年)维修资金的收取将在中标承办银行进行。
备注:
项目名称:任丘市住建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3330020024
项目联系人:刘红艳
项目联系电话:0317-2321978
采购人:任丘市住建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321978
代理机构:任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22803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经营范围符合本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且经营场所在任丘市区、油区范围内;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基础管理和对应的设施设备及人员;4.具有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5.具有沧州市以上级别(含沧州市)有隶属关系的上级行,且总行2014年度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6.能够联网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截止目前在任丘市区、油区能独立办理维修资金交存业务的营业网点3个(含)以上, 2013年以来没有亏损记录且至2015年9月31日前,不良贷款率不高于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确定1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为任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供相关服务,全市约2.4亿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在规定期限内转入中标承办银行,三年内(即2016年-2018年)维修资金的收取将在中标承办银行进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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