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中医医院新建急诊、病房购置器械设备(A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5 15: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2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中医医院新建急诊、病房购置器械设备一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5700110001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5133626222
采购人:廊坊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银河北路1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33504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33626222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22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吊塔、吊柱、呼吸机、监护仪、中心监护站、无影灯);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生产厂家授权书(吊塔、吊柱、呼吸机、监护仪、中心监护站、无影灯)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7.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10.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谈判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报名并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项目名称:廊坊市中医医院新建急诊、病房购置器械设备一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5700110001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5133626222
采购人:廊坊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银河北路1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33504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33626222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22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吊塔、吊柱、呼吸机、监护仪、中心监护站、无影灯);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生产厂家授权书(吊塔、吊柱、呼吸机、监护仪、中心监护站、无影灯)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7.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10.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谈判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报名并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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