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l、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企业报名参加。
2、采购编号
YZCG-G2016017
3、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名称:禹州市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3.2采购内容:禹州市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3.3 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3.4规划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3.5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
4.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
4.4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交通类规划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6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与发标时间:2016年 01月 15 日至2015年 01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发标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22办公室)
5.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6、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6.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4-8810261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374-8236188 0374-8235388
10、监督部门
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2016年 01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