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教育局关于汝阳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汝阳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汝阳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
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3.招标编号:洛汝采[2016]兴建-002.
4.工程地点:汝阳县境内。
5.标段划分及主要建设内容:
七个标段
一标段:小店镇高庄小学教学楼、小店镇圣王台小学综合楼;
二标段:蔡店乡妙黍小学教学楼;
三标段:柏树乡中综合楼。
四标段:三屯镇东局小学综合楼、三屯镇花西小学综合楼;
五标段:王坪乡聂坪小学综合楼;
六标段:小店镇付庄小学综合楼。
七标段:实验三小维修改造;
6.建设工期:6个月/标段;
7.拟投资额:总金额约1241万元;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招标范围:按施工清单及图纸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9.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依据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逾期谢绝报名。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16室。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开标:
1.开标日期: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3237995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