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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5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五华县林业局的委托,对五华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B91N0021
二、项目名称:五华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595.9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为了投标人能充分了解建设现场条件,以便作出合理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投标报价,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自行前往各乡镇对建设现场进行踏勘,并在当地标志性建筑物或路牌拍摄踏勘人员相片。踏勘完成后,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五华县林业局防火办公室集中,采购人出具现场勘察证明,盖章确认后 ,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集中时间:2016年1月26日15时00分前(逾时不候),联系电话:0753-4435676。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定位仪、风力灭火机、工具运输车、小型消防水泵、大型消防水泵、水罐车、运兵车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4、投标人必须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件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5日起至2016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发售表(点击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须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5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编制人:蔡海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
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号:              
开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号: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人:五华县林业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
3、采购监管部门:五华县财政局
电话:0753-4431000




附件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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