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二、项目编号:TYMZHG151275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刑侦设备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6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鉴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技术秘密,为保证秘密不致外泄,要求投标人须递交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自行前往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
5.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4保密承诺书原件(点击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4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注14: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601(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4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601(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采购人名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梅县府前大道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601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18119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6133128
3.监管部门: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东一路
监管电话:0753-2562891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