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 2.2项目编号:LSP-2016-015 2.3本项目位于: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 2.4承包期限:1年。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国家有关规定对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报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要求; 3.3 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4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餐饮类)(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下午14时30分。 7、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8.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 地址: 沂水县高桥镇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1385393110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 人:郝先生 电话:15244316688
201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