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15年诸葛镇安家圈等三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2015年诸葛镇安家圈等三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沂水县2015年诸葛镇安家圈等三村土地整理项目 2.2项目编号:LYHT2016556 2.3本项目位于沂水县诸葛镇。 2.4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工程计划工期:2016年6月前完成。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诸葛安家圈片区 第二标段:诸葛南北门楼片区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临沂备案登记(临沂市以外的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沂市备案证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2.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后严格更换,直至项目验收完成。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本次开标会。早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在鲁《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后严禁更换)注册二级建造师即以上资质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度或2015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2015年诸葛镇安家圈等三村土地整理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 01 月 14日至2016年 01月 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02月03 日 15 时 00 分。 7、开标时间:2016年 02月0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3300.00元(大写金额:叁仟叁百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2000.00元(大写金额:贰仟元整) 8.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5年诸葛镇安家圈等三村土地整理项目”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 地址: 沂水县诸葛镇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395393111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联安现代城2106室 联系 人:赵工、季工 电话:18315625235 18669555001
2016年0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