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机关饭堂和监管大队饭堂2016-2018年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资格)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机关饭堂和监管大队饭堂2016-2018年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资格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01月15日至2016年01月22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cmfszb-2015084
二、项目名称:机关饭堂和监管大队饭堂2016-2018年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资格
三、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选定单位数量 | 服务期 |
01 | 大米、食用油及调味品等 | 3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02 | 肉类 | 3家 | |
03 | 蔬果类 | 3家 |
注:1.本项目分3个包,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的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包投标,必须分别报名,分别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3.除有特别说明,所有条款适用于01包、02包、03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具
有从事本项目包组产品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01和02 分包投标人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否则有可能导致废标):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电话:0757-86257577。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年01月15日至2016年01月22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2月18日 09:00~09:30 (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8日 09:30:00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十、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 88828574-85083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话:(0757) 86257577
传真:(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小姐、陈先生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