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石庙镇自来水给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栾川县石庙镇自来水给水工程项目,该项目依据栾发改投资[2012]30号文件同意开展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标人为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乡镇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栾川县石庙镇自来水给水工程
2.2招标编号:INV-2016-003(L)号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乡镇自筹
2.4建设地点:栾川县石庙镇
2.5招标范围:该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工程内容:铺设管网42384米,修建阀门井240座,消火栓63座,水表井3297座等。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工期:30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企业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4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办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月 18日至2016年1 月2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栾川县图书馆5楼国泰信华办公室报名。(报名同时可领取招标文件)
5.2报名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招标公告发布后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013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单项合同工程价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合同1份。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1 月 18日至2016年 1月 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栾川县图书馆5楼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6.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凡通过报名的,均可购买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2月 5日上午9时30分;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7.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66650580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图书馆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889257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6年 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