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2016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期)—项目管理公开招标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委托,为2016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期)—项目管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6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期)—项目管理
2.招标单位: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3.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02月15日至2016年10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的项目具体实施进度为准)
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招标范围:对2016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含监理)
8.质量标准: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同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总监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负责人与项目总监不得为同一人,且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与项目监理班子人员不得为同一班子人员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5日开始报名,2016年01月20日报名截止。
2.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管理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总监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管理过一项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工程项目或工程总造价金额在4亿元及以上的同类工程项目管理的业绩合同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01月15日至201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02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整在沈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10002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
联 系 人:聂恒超
联系电话:024-22892898-808
传 真:024-22850099
招标单位名称: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25号甲 邮 编:110014
联 系 人:时广宇
联系电话:024-22966615
传 真:024-22966671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