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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法制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1-15 15: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阳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法制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信阳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法制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为信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代理机构为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法制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010号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与要求及配置要求。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
2.5、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2、投标单位非产品生产厂家的供应商,必须有生产单位的授权书。
3、项目核心产品需具备智慧法制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或具备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投标商为代理商时,投标商须提供相应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16年 1月15日至2016年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信阳市百花园西侧),联系人:吕先生,电话: 0376-7639729。
5.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特定资格条件中要求携带的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定于2016年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21622

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6-7639729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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