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电子实验室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1-15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公安局电子实验室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电子实验室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3号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符合: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该项目采购清单的内容;
2.3质量标准:合格;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2.6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知: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5、质保期:硬件保修三年、所有软件(包括encase、取证大师等)要求在设备使用周期内免费升级(不低于5年)最新版,提取数据按网综平台标准可导入网综平台数据库,中标单位保证本次采购建设的实验室通过三级国家实验室认证。(提供承诺函)
3.2、投标人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概算的2%缴纳(四舍五入取整);资信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概算的10%缴纳(四舍五入取整),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收据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具体转账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 2016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开大道三大街)5015室 16 号窗口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行贿查询档案告知函;
4、资格要求中所对应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时单独提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查。经审查不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或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2月4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开大道三大街)开标会议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0371-253231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22307212
邮 箱:hnyuxin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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