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兰苑中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次)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鹤壁市兰苑中学委托,对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贵公司参加本次招标,与本次招投标相关的事宜如下。 | |
项目名称: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HBCG〔2015〕191A号 | 批复编号:〔2015〕1016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 计划完工期:30日历日内 |
采购预算(万元):115 | 保证金(万元):2 |
采购单位:鹤壁市兰苑中学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陈先生13663928165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陈女士0392-3362082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校园安全监控及标准化考场建设(详见招标文件)。不分包。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3、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安系统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书。外省竞标人须在河南省公安厅办理有关备案,竞标人须在河南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4、需提供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6、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要求:本公告公示期内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查询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做入投标文件。 | |
公告时间: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3日 | |
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已交过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无需再次购买。 | |
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开标当天8:00-9: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再次缴纳。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2月4日9:0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 6 开标厅 | |
其他说明: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②潜在投标人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公告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时间:201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