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德楼保护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重招)(GZSW15150FG4072C)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德楼保护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5150FG4072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德楼保护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5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资质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凭(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④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资质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证书;⑥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⑦投标人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 1月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020-87624907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传真:020-83595411 邮编:5100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3592216-825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