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载货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基建处;
2.2 工程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载货电梯采购与安装;
2.3 项目编号:GC2015JJ011;
2.4 建设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厦和基础科研楼;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一标段: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厦工程载货电梯采购与安装;二标段: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厦载货电梯采购与安装;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公告附后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载货电梯采购与安装需求表》;
2.8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国内注册的电梯制造企业或电梯制造企业授权的、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代理商企业。如代理商企业参加投标,一个电梯制造企业只能委托授权一个代理商企业,不接受一个电梯制造企业委托授权两个代理商企业;一个代理商企业只能代理一个电梯制造企业产品,不接受一个代理商代理两个电梯制造企业产品;
3.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⑴对于电梯制造企业:
①投标人必须在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为“乘客电梯A级和载货电梯B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
③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ⅰ.已经完成的载重量3吨及其以上(包含3吨)且运行高度超过
ⅱ.已经完成的载重量2吨及其以上(包含2吨)且运行高度超过
⑵对于代理商:
① 投标人可以以代理商和安装工程公司联合体投标;
② 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
③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
④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代理的电梯制造企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为“乘客电梯A级和载货电梯B级”,以及电梯制造企业给代理商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委托书;
⑤ 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所代理电梯品牌制造企业的以下业绩:
ⅰ.已经完成的载重量3吨及其以上(包含3吨)且运行高度超过
ⅱ.已经完成的载重量2吨及其以上(包含2吨)且运行高度超过
3.3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安装的电梯安装完成后能够得到电梯制造企业颁发的电梯合格证,且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与验收;
3.4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与检验部门出具的且有效的载货电梯的检测报告;
3.5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的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将取消投标人的报名资格;
3.7 投标人与招标人无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纠纷,无不良质量、安全和信用记录,如有上述行为将取消投标人的报名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1日,每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报名材料送达至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110房间;
5.2 投标人请填写本公告附后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电梯制造企业需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为“乘客电梯A级和载货电梯B级”的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证书、安装人员资格证书、2014年度审计报告和业绩合同;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安装人员资格证书、2014年度审计报告、业绩合同和电梯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书,拟投电梯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为“乘客电梯A级和载货电梯B级”的资质证书(电梯制造企业的材料需加盖其红色或蓝色印公章);
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2014年度审计报告(以上材料需联合体中的组成单位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和电梯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书、拟投电梯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为“乘客电梯A级和载货电梯B级”的资质证书(电梯制造企业的材料需加盖其红色或蓝色印公章);
上述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彩色打印件(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将相关材料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5.3 在受理投标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投标报名时拟派的投标代理人;
5.4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三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档案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材料,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果报名符合开标条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表中所留的邮箱,请自行查阅,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不再另行通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以获取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网(http://www.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http://gzc.hit.edu.cn)上发布。
9.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110房间
联系人:苏彤彤 王 吉
电话: 0451-86417953
电子邮箱:hitgczb@163.com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工程载货电梯技术需求表.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投标人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