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机关东配电室供电系统改造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公安厅机关东配电室供电系统改造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GJ160114317
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安厅的委托,对甘肃省公安厅机关东配电室供电系统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以部门集中采购形式,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GSFH2016-001
2、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公安厅机关配电机房
2.2质量要求:合格。
2.3交货期: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与装修施工。
2.5项目预算价:690万
2.6招标内容:(共一个包)
项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UPS主机设备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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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蓄电池组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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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蓄电池汇流柜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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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蓄电池连接线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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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池架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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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散力结构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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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断路器 | 套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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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配电柜 | 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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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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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线缆 | 米 | 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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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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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电机房装修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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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UPS监控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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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空调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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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具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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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施工费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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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质保服务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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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3、提供UPS、蓄电池生产厂商授权函及原厂承诺书(原厂)。
3.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事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注:以上条款涉及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 15 日至2016年1月 21 日00:00-23:59。投标商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商手机。
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购买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 月 5 日9时30整, 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五 楼第 十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6年2月 5 日9时30分整,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五 楼第 十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投标保证金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咨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甘肃省公安厅
联 系 人:康 鹏
电 话:0931-853535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 彪
电 话:18693061813
传 真:0931--4812410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欣月湖1-北-402
二〇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