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规划局所需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及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城乡规划局所需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及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213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4、投标单位须具有测绘(需标明地下管线业务内容)或地质勘查(含地球物理勘查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至少有一家单位须具有测绘(需标明地下管线业务内容)或地质勘查(含地球物理勘查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须成立且开展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业务2年以上,且具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成功案例,开标时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至少有一家单位须成立且开展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业务2年以上,且具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成功案例,开标时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1、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2、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如果涉及网上年检或网上动态查询且影响证书有效性的,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三、招标内容:漯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及信息管理系统。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2、开标时须提交投标文件正本最终定稿的影印件(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一份,影印件要求文字清晰,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按页码顺序编排入word文档)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联 系 人: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七、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向招标机构提出。
八、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九、其它: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3日
附件:最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