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培训用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规定,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培训用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0832-SFCX15SZA146
2.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培训用镜采购项目
3. 标的内容:培训用镜采购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 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 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6)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 投标人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5.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 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月21日17时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
7. 答疑事项: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会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6年1月26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七层E单元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10. 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1. 交纳投标保证金:
1) 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 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保证金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4) 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74457950108
12.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建昆 李保东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82800088、82800099-818
传 真:82800022
邮 箱:heroeleven.daniel@qq.com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