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林森大道沿线交通设施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林森大道沿线交通设施完善项目
2、招标编号:FJFR-G-2016-001 批 复 号:[2016]侯财购计004号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林森大道沿线交通设施完善项目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批 | 赵庚 22785113 | 闽侯县 |
4、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需提供经营范围有“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非福州本地投标人须在福州设有分公司,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分公司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州则无须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设备清单;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名单内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4)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
(5)投标人须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 15 日起至2016 年 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2月 6 日上午9:15(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年 2月 6 日上午9:15(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公开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闽侯县政府采购网(http://fzmh.fjzfcg.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邮 编: 350004
电 话: 0591-86215533
传 真: 0591-88252211
联系人: 庞莉莉
电子信箱: fjfrzb@163.com
12、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文化宫支行
帐 号: 422164422857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