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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国省道道路安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增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4 16: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 

地址:郯城县郯东路80号              

联系人:许科长                        联系方式:15969960716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沭县常林路105号             

联系人:刘博                          联系方式:1475399944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国省道道路安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增项目 

项目编号:LYHF-2016-001

采购计划编号:TC2015402

五、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为区间测速电子警察系统、卡口式高清视频电子警察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智能交通信号系统及交通标志一宗,项目预算435万元,本项目为一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7、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质;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5日—1月21日,每日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前与本项目联系人电话取得联系)

方式:

1.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证件、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需明细到个人(2015全年度)等相关材料;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不接受传真件及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须缴纳投标保证金85000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6年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辅楼3楼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1475399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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