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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西片区一期滘心-龙湖片污水管工程项目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4 16: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西片区一期滘心-龙湖片污水管工程项目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西片区一期滘心-龙湖片污水管工程项目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YL15FG10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68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831768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3、投标人必须具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 营业执照副本;3) 税务登记证副本;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 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6)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7)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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