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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职工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4 16: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职工食堂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的委托,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职工食堂工程

招标编号:HNWXLY(2016)004

建设地点:洛阳市道北三路与红叶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职工食堂工程,地上二层,高度8.85米,总建筑面积220.94平方米,总投资约4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报名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名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114-2016年1月20,每天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3、招标文件费用1000/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同时必须出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上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239时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七楼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道北三路与红叶路交叉口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707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036415              联系电话:0379-60160753/63313233

                  箱:hnwx812@163.com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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