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移动式垃圾压缩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移动式垃圾压缩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文书编号:ZFCZZB-2016001
2、招标项目内容:移动式垃圾压缩机设备采购(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保证金数额(元)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1 | 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机设备采购 | 2套 | 33.6 | 66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交货地点: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地址为准) | |||||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 |||||
签订日期: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7个工作日内 | |||||
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于所有货物到货安装、调试、经使用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 | |||||
付款方式:货物全部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5%,剩余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无息付清余款。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5、联系人:林玉华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传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net E-mail: 281564501@qq.com
7、投标人资格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组织,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② 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②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③ 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对应的认证证书(如3C/节能等)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标时间: 2016-02-04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6-02-04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