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第七中学电梯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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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利辛县第七中学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利辛县第七中学,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预算金额750000元。招标机构为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购安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利辛县第七中学。
2.2建设规模:无机房乘客电梯3部,其中6层6站2部,5层5站1部。
2.3交货(包括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100日历天(不含设计时间)。
2.4招标范围和标包划分:3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所投品牌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必须在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且乘客电梯具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自动扶梯和病床电梯具备具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2、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在安徽省设有或承诺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固定维保机构,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生产厂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生产厂商和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厂商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厂家近三年应无不良行为记录(如骗取中标或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等),如有其一无资格投标,招标人有权查证,并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室,扬天汽贸城院内)领取招标文件或者在网上下载。
4.2招标文件由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免费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1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扬天汽贸城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如未踏勘,风险投标人自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辛招投标网》和《政府采购网上》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辛县第七中学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利辛县诚信路西段
联系人:刁子胜 吴德军
电 话:13956700298 电 话:0558-8017899
传 真:0558-8017899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