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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公车处置拍卖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4 15: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台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就“台山市公车处置拍卖服务资格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和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台山市公车处置拍卖服务资格招标(招标编号:TSZB2015-259CZ)。

2、用途:公车处置。

3、简要技术要求:台山市公车处置拍卖服务资格本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公务用车处置工作完成时止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注册时间应当不少于为3年,且近3年来正常开展业务;

4、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1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2日17:30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cgzx.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购买。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账号:675657748640)。否则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要重复核对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5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三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5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三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三楼/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艳梨/孙可

联系电话:0750-5559162/0750-3503826

传真:0750-5559161/0750-3503827

 

 

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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