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6009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装修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改委
3、招标人:泾县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政务新区
2、建设规模: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3747.43㎡。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施工(包括水电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为主楼装修工程(包括水电安装)、二标段为裙楼装修工程(包括水电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1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563223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彪
联系电话:15212707515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报名企业开标前应办理进泾备案,办理地点:泾县住建委。
3、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中标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格式附后。
4、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选择两个独立的中标人,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二标段的投标。
2016年1月14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6)----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代表-------在2013年--月--日到2016年--月--日(近三年)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