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2016-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
项目联系电话:18612694609、63832288-86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15号
联系方式:王金 010-69653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雪 18612694609、63832288-86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5层51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本次招标内容
(1)怀柔区国税局机关办公楼、怀柔区迎宾中路18号楼、怀柔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办公楼、怀柔区国税局第四税务所办公楼、怀柔区国税局第五税务所办公楼、怀柔区国税局汤河口办公用房、怀柔区国税局辛营办公用房、怀柔区国税局黄坎办公用房建筑内、外保洁服务和“门前三包”工作;
(2)怀柔区国税局机关办公楼、怀柔区迎宾中路18号楼、怀柔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办公楼、怀柔区国税局第四税务所办公楼、怀柔区国税局第五税务所办公楼的绿化工作;
(3)怀柔区国税局第四税务所办公楼、怀柔区国税局第五税务所办公楼所属菜园种菜工作;
(4)怀柔区国税局汤河口办公用房、怀柔区国税局辛营办公用房、怀柔区国税局黄坎办公用房保洁及门卫工作。
2、招标范围:
(1)保洁服务,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按年签订,起始时间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每年服务期满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服务满意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延续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中标人不进行任何补偿。)
(2)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5层515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5层5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