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
2.2项目编号:LSP-2016-015
2.3本项目位于: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
2.4承包期限:1年。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国家有关规定对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报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要求;
3.3 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4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餐饮类)(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下午14时30分。
7、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8.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初中
地址: 沂水县高桥镇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1385393110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 人:郝先生 电话:15244316688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