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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实验鉴定、检察侦查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4 0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实验鉴定、检察侦查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5150431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实验鉴定、检察侦查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1包:¥342000.00元;02包:¥426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档,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4日10时00分(注:09:30至10: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江北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27312

传真:/

邮编:516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传真:0752-7778338

邮编:51600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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