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都安县大兴镇九顿河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重)KWMZA3G20151003-2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大兴镇九顿河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重)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地区【2015】6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都安县
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平方公里
合同估算价:约308万元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4 人员要求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西区外施工企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þ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材料:按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þ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zgdua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8-522651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蓝必英
联系电话:0778-52242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李永华
联系电话:0771-2026102 0771-202610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