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就新乡市市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新乡市市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15JJ22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人:新乡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八标段:平原路(牧野大道—和平大道)树下花坛(不含行道树和路侧绿地)、平原路与新飞大道十字环岛绿化、牧野大道(建设路-平原路)花坛(不含行道树法桐和路侧绿地)、荣校路(和平大道—牧野大道)路侧绿地及新飞大道-牧野大道段行道树、宏力大道(解放大道—学院路)渠化十字路口花坛及路侧绿地、宏力大道(学院路-牧野大道)花坛及行道树、宏力大道(牧野大道-新中大道)花坛、路侧绿地及行道树、宏力大道与新中大道十字环岛绿化、新二街(平原路—宏力大道)花坛及行道树、中原东路(新二街-新中大道)花坛及行道树、中原东路与新中大道十字环岛绿化、鸿源路(荣校路—宏力大道)行道树、学院路(荣校路—北环)花坛及行道树
服务期:本次招标管理年限三年。中标后首次合同签订一年管理期,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质量要求:合格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7、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9、投标人为本单位职工(至少三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0、开标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
11、外地企业(除新乡市区以外)在本市须具有房产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办公场地)
特别说明:外地企业如中标,甲方实地考察办公场所;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文档下载栏目中下载,中心网址www.xxggzy.cn)。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09:00。
八、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3日8:30至0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6373770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振中路中街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16582543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2016年1月13日